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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目的:为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提高施工效率,提升工程质量,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我市预拌砂浆行业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规划、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职能分工:明确市工信部门、市住建部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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