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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
(三)、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督职责。
(五)、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七)、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
(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
(十一)、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住房和建设(人民防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负责市本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十四)、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十五)、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县市区人民防空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
(十六)、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审批城市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练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负责全市人防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十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二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的征收。
(二十一)、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平战结合方针。
(二十二)、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邵阳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牌子)、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审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勘察设计科、房地产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加挂新型城镇化科牌子)、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建设监督科(加挂稽查办公室牌子)、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人防指挥通信科(战时转换为指挥控制中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战时转换为工程信息部)、人防稽查宣教科(战时转换为政治工作部)、人防战备资金和物资保障科(战时转换为综合保障部)20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676.4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981.75万元)。2022年度支出合计6676.4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7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26.01万元,增长50.02%,主要是因为:一是增加了邵阳市第二、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社保缴费支出;二是增加了1213人防工程维修维护支出;三是增加了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支出;四是增加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支出;五是增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支出;六是增加了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编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694.74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98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3.49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5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598.40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618.93万元,占39.69%;项目支出3,979.47万元,占60.3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94.74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98.40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7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0.84万元,增长21.97%,主要是因为:一是增加了邵阳市第二、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社保缴费支出;二是增加了1213人防工程维修维护支出;三是增加了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支出;四是增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支出;五是增加了死亡抚恤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25%,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8.51万元,增长26.16%,主要是因为:一是增加了邵阳市第二、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社保缴费支出;二是增加了1213人防工程维修维护支出;三是增加了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支出;四是增加了死亡抚恤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7.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万元,占0.12%;国防支出涉密不予公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77,占4.8%;卫生健康支出105.62万元,占2.2%;城乡社区支出3808.5,占79.89%;住房保障支出133.25万元,占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8.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6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2022年6月和9月“三重点”工作成效奖励经费,用于日常办公开支。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涉密不予公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赵海屏去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离退休人员去世。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7万元,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未列入该科目核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18万元,支出决算为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75.19万元,支出决算为7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42.4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发生变化,医保处重新核定了缴纳基数。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1228.26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1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邵阳市第二、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社保缴费支出;二是为迎接创国卫和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卫和创文支出增加;三是2022年新增一个扶贫点,扶贫开支加大;四是增加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支出;五是党建任务加重,党建工作支出增加;六是增加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支出;七是增加了城南公园安置房改造支出;八是增加了桃源建材城入口下水道维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省指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开支。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指标,市城区城镇老旧小区专项规划编制开支。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7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施工图审查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手续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省指标,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10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3.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5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06.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4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拆迁补偿、费用补贴。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7万元,完成预算的69.9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严禁公款吃喝。与上年相比减少1.11万元,减少35.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11.90万元,增长51.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其中一台公车因年限太久出故障,进行了大的维修;二是因为增加了劳务派遣公车司机工资保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占5.3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9万元,占94.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230人次,主要是省内其他地州市、省级部门和本市所辖县来我单位调研、检查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9万元,主要是购买车辆保险、过桥过路费、车辆维修维护、加油、公车司机的工资保险以及行车安全奖方面的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6.3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92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万元,项目支出920.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经营性地下管线普查经费。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6.8万元,增长180.67%。主要原因是:一是因迎接创国卫和创文检查,创文、创卫开支增加;二是新增一个扶贫点,扶贫开支增加;三是党建工作任务加重,党建开支加大;四是新增民族团结进步联系点,创民开支增加;五是因为疫情,防疫开支加大;六是新增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0万元,用于召开安全生产综合巡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考评、全市城建系统工作会议、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处置会议,人数144人,内容为安全生产综合巡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考评、全市城建系统工作会议、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处置;开支培训费1.62万元,用于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人民防空方案编修集中培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纪检检查业务能力培训,人数102人,内容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能力提升培训、人民防空方案编修业务培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纪检检查业务能力培训;2022年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9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8.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市财政局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4: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3:市住建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个预算报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