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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审验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经开区开发建设局、质安站,市质安价站,市消质站: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于2024年10月中旬开展2024年三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暨消防审验和消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我局组织3个督查组对全市九县市三区(含邵阳经开区)进行检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工作资料和监督台账,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2024年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消防审验和消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共检查了县市区项目78个(其中:在建项目20个,回头看项目1个,自建房6个,既有危房10个,老旧小区改造2个,安置地项目2个,排水管网改造项目2个,消防项目35个)检查发现安全隐患729处(其中:重大隐患17个,一般隐患712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71份、停工整改通知7份。在各县市区召开督查反馈会的同时传达学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及《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要求各单位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汲取教训,研判新兴领域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好的方面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情况较好,能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较重视,基本无拖欠现象;加强了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大部分县市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较好;按照省厅要求,建立了差别化管理动态监管台账、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台账等十五类台账;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保障了我市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整体平稳可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面上工作和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对超危大工程管控、“打非治违”、消防工程质量等全覆盖监管工作的推进仍需加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十五类台账部分内容逻辑混乱,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如邵阳经开区开发建设局未将落地脚手架存在重大隐患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将台账》;二是落实《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不到位,如:邵阳县、邵东县;三是监督过程不规范,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不突出,项目存在问题较多,如:隆回县未提供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资料;四是安置地自建房未全部纳入监管,项目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如:邵阳市大祥区31#凤形山安置地建设项目;五是职能边界未厘清,消防工程质量监督与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概念不清,如:绥宁县消防技术保障中心未出具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要求消防股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六是消防审验结果未公示,与消防救援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不主动、不及时;七是消防设计审查源头把控不严;八是消防工程质量监督落实不到位;九是消防验收评定人员专业业务不精;十是行政处罚程序、案卷制作不规范。
(二)“打非治违”工作整治不彻底。一是“打非治违”差距较大。“打非治违”工作不主动,巡查机制不健全,没有按照“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原则开展工作,对本地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未及时跟上,也未能动真碰硬采取停工、处罚等执法手段,对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打击力度不足,未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城管部门并督促落实形成闭环。如:武冈市湾头桥镇龙头桥村2组自建房现场未见施工许可证,已建第二层。二是监管底数未摸清。新宁县、城步县未将辖区内的限额以上自建房项目纳入监管,限额以上自建房失管脱管现象较为突出。各县市区均存在对公共装饰装修工程排查不到位的现象,未建立公共装饰装修项目台账;未全面排查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并建立台账。
(三)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控不严不实。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主体未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及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如:邵阳县天子湖境内引水工程取水点及水厂改造项目。二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监理员均未提供履职记录,岗位形同虚设,如:武冈市水云路污水管网人行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三是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楼梯踏步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要求;钢筋加工不符合要求,钢筋安装不符合要求;砌体工程质量较差,组砌方法混乱,砂浆不饱满,有透光,透亮的现象;部分混泥土外观存在缺陷,有蜂窝,麻面,开裂等现象,如:邵阳市原站前区 31#凤形山安置地建设项目。四是施工安全生产管控不到位:各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控不严谨,基坑未按要求开挖且无边坡支护,基坑临边无安全防护,未封闭施工,如:隆回县九龙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五是设备安全使用不到位:特种设备未严格执行规范标准,损坏的关键配件未及时更换,塔吊机起重力矩限制器强迫减速功能失效,大臂前端红色障碍灯损坏,塔机专用供电箱内有派生回路,如:洞口县创新家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六是消防实体工程管控不到位:在建项目存在消防质量问题,现场及可燃性材料堆场未按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楼层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如:邵阳宝龙工业地产开发项目。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管理有待提高。本次督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较好,基本无拖欠现象。但个别项目仍然存在农民工工资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如:城步儒林世家建设项目二期。
(五)文明施工及扬尘综合治理管控未落实。部分项目文明施工及扬尘综合整治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混乱,裸露土方未按要求进行覆盖,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如:邵东市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万春华府项目。
(六)既有危旧房屋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危房台账和现场情况严重不符,现场管控不到位,现场无封控措施、警示标识。如武冈湾头桥镇龙桥村3户自建房、四清村南桥乡1户自建房。
(七)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开展不规范:一是职能边界未厘清,如:武冈市消防股将行政许可中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作为消防质量监督过程中的一部分;洞口县部分参与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又参加消防审验工作,容易让各责任主体单位产生重复验收的错觉。二是部分县市仍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定性错误,现场实际应为人员密集场所,系统申报为非人员密集场所,如:隆回县莫林锦尚酒店消防改造工程、隆回县花门街道阳光幼儿园消防工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石江镇营业所、绥宁县羊杨艺术培训学校、绥宁高杨口腔门诊部、城步县响尾蛇体育馆。大多数县市主管部门存在未要求建设(施工)单位提供装修、暖通等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章签字不齐全等问题。三是行政处罚程序、案卷制作不规范,如:武冈市九龙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案到结案时间超过3个月;引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错误等情况。
(八)消防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质量缺陷监管不到位。如:隆回县莫林锦尚酒店消防改造工程。该项目平面布置、排烟窗开启方式及开启面积均与设计图不符;消防控制室未安装防火门;水电井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消火栓栓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楼增设厨房,未在设计图纸范围内。如:新宁县开元酒店狮子山宗地停车场及酒店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钢制防火门框未灌浆;部分穿墙、穿楼板管道、水电井孔洞封堵不到位;地下室伸缩缝位置管道未安装伸缩节;防火卷帘两侧未按要求安装感温探测器;未接通双电源;部分明装消防电线未按要求穿套金属导管;低压区消火栓未安装减压孔板;水泵房未按要求设置各类标识标牌;未按要求安装水锤消除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持续保持质量安全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压紧压实企业质量责任终身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质量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提升安全水平,加强在建项目安全排查。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事故认真学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及《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类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融入日常、抓在日常,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本次督查所发现的问题,我局各督查组已现场进行反馈并下发执法建议。各县市区要严格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切实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我局将列入差别化管理并顶格处罚。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举一反三,对所辖区域内所有项目展开全面排查,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相关整改落实排查整治情况11月13日前报我局质安科(邮箱:syszjjzak@126.com,电话:0739-5332072 )。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