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关于开展2024年邵阳市第三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6〕63号)精神,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第三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并督导检查。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具体负责,承办资格审核、考核确认及成绩上报工作,邵阳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考试。
二、考核对象及报考条件
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拟申请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A、B、C三类人员”)。报考条件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6〕63号)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及培训考试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7日网上报名。注册地址在我市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企业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智慧住建云(www.hunanjs.gov.cn)”,在“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平台”——“安管人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扫描上传相关资料,报名时请确保考生信息正确无误,否则无法参加考试。无用户名账号、密码的企业请在平台右上角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报名通道。本次报考限制人数800人,以网上报名数据为准。
2、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取得网上报名流水号后,企业整理好报考人员的相关纸质报名资料(详见附件1),由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组织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核地点:邵阳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二楼小礼堂。
3、教育培训。资格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自愿委托邵阳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也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根据湘建建〔2016〕63号文件精神,参加考核前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明。
4、考试。我市“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考试不收取费用。考生需持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机考试题主要选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题库,由计算机自动组卷阅卷。考试地点设在邵阳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机房。考试时间暂定2024年10月上旬至中旬,由邵阳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在“安考平台”上统一安排。
四、其他
1、请各企业提前准备好参考人员名单及正确信息,按时组织人员参加报名考试。不得虚报考试信息,不得重复报考,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考。
2、为避免浪费财政经费,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平台申报成功后,如因正当理由无法前来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合格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需在考试前将书面请假报告(内容自拟)交由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07质安科审批后交考点(市建校)备案,本次考试不安排补考,否则视为无故缺考。
3、从本次安管考核开始,对无故缺考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我市本年度剩余批次的安管人员考试。(详见附件2)
4、请各企业组织报考人员认真学习应试人员违纪行为管理制度(详见附件2),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5、地址及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培训和考试地址:邵阳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大祥区西湖路497号)。
交通路线:乘17路、18路、25路、26路、36路、42路公交车在百春园站下车。
咨询电话: 0739-5333018(市住建局质安科);0739-5390679(邵阳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附件:
1.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2.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缺考及违纪行为管理制度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考试报名明细表(系统导出表格并盖公章);
2.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报A,此两证为同一法人);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法人除外、劳务资质可用技能岗位证书代替)及网查证明;
4.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复印件(毕业2年以上,且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大学毕业证需附学信网有效期内二维码查询证明;高中、中技、职高学历需提供网查证明或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学校证明需附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要)。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考试报名明细表(系统导出表格并盖公章);
2.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复印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对企业资质未作注册建造师要求的建筑业企业放宽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劳务企业放宽到具有技能岗位证书);
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考试报名明细表(系统导出表格并盖公章);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复印件(毕业2年以上,且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大学毕业证需附学信网有效期内二维码查询证明;高中、中技、职高学历需提供网查证明或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学校证明需附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2:
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缺考及违纪行为管理制度
为维护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严肃性及公正性,合理使用组考资源及财政经费,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缺考管理
1.考生报考后无故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合格不参加考试,且未按通知文件要求按时请假的,又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行为即为无故缺考。
2.对上述第一条无故缺考的,不允许参加我市本年度剩余批次安管人员考试。
二、违纪处理
1.考生在考场内违反考核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详见附表2.1),由监考人员进行违纪登记。
2.有一般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当次考核成绩。
3.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1年的报考资格。
三、适用范围
1.凡参加由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2.1:《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违纪代码对照表》
附表2.1:
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违纪代码对照表
一、一般违纪(A类)
A01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A0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A03故意损坏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A04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A0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严重违纪(B类)
B0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B02互相传递资料、纸条、草稿纸等的;
B0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或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B0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B0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B06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