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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60/2022-0353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6-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6-27 有效期: 永久

邵建发〔202236号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决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2〕59号)精神,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信息系统上线的通知》(湘建法函〔2022〕97号),现就做好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批权限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工作的通知》(2022〕59号)要求,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由市住房和城乡局负责审批,企业注册地在县市的由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合格后汇总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

二、申报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条件如下: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材料清单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通过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生成并打印)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四、申报入口

相关企业“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https://hunanjs.gov.cn/cloud/erji?btn=zwfwy&code=01#fwsx)内进行申报。

五、具体安排

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2022年8月底,集中分批办理资质已过期或急需换发新二级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  

2.2022年8月1日后,按批次开展未到有效期,自愿申请换发二级资质证书的换证工作。

3.新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随时受理,按批次审批。

、相关要求

(一)做好与原资质衔接。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工作的通知》(2022〕59,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之日前届满的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条件重新核定二级资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在通知印发之日后到期的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决定》规定的条件重新核定二级资质,也可直接申请换发二级资质证书。重新核定的,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换发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与原资质证书一致。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资质延期。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25号)要求对二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企业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当按照一般程序办理审批。企业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作出过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信用档案,将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信用档案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事后监管核查机制,依法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要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四)加强政策宣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积极开展宣贯工作,确保有关单位、企业知晓《决定》和通知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办事指南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条: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八条,第三款、第四款修改为: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259号)第一条: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评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湘西自治州辖区内的二级资质由我厅委托湘西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实施。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企业“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https://hunanjs.gov.cn/cloud/erji?btn=zwfwy&code=01#fwsx)内进行申报,如实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生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表》,申报材料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监管科

(二)受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

(三)审批

    申报材料受理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制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信息系统印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通过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生成并打印)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新设立企业除外);

3.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

4.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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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9-533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