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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宁县县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及城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二标段)设计服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市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5-07-08 16:4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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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县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及城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二标段)设计服务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宁县县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及城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发〔2021〕83号文件、新发改发(2023)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宁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新宁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宁县县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及城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二标段)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新宁县

2.3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以下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编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含评审费用)及施工图审查需要的各项技术文件,具体内容和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要求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71.79 万元

给水工程:

净水厂的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日;

2.4标段划分:1

2.5工期要求:72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7-06-30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以下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编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含评审费用)及施工图审查需要的各项技术文件,具体内容和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要求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71.79 万元

2.7其他要求: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拟任勘察负责人具备

3.3.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2)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3)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4)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07081700分至202507132359分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0731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新宁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春风社区大兴路8号

人:李恒秋

   话:15873914628

   真:/

电子邮件:1216363895@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新宁县金石镇

项目负责人:罗芳

项目组其他成员:唐茜、曾斌

   话:18975494503

   真:0739-2570706

电子邮件:1028434745@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新宁县金石镇棉塘路

   话:0739-482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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