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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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工程项目(二期)内科综合楼及 配套附属设施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绥宁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工程项目(二期)内科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于2025年6月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提问回复: 问题一: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与专用合同条款76页金额不一致,投标报价是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二:招标文件未要求技术标编制格式,字体、图片、表格的编制格式是否有特殊要求?是否有页数和篇幅限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招标文件已明确质量管理目标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请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招标文件P98页第1.2.1节要求“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 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招标文件中缺少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请补充。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包含与招标范围直接相关的技术图纸及资料,该部分内容将在合同签订阶段由招标方与中标人进一步对接,不作为本次投标阶段的必需文件。 问题五:招标文件P98页第1.3.1 提到“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详见本工程前期相关勘察设计资料以及承包人自行调查的相关资料”,是否可以提供相关地勘报告资料?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包含与招标范围直接相关的技术图纸及资料,该部分内容将在合同签订阶段由招标方与中标人进一步对接,不作为本次投标阶段的必需文件。 1. 问题六:招标文件P4页2.3 项目基本情况中扩建消防水池101.2平方米,建施图9/9中消防水池89.28平方米。以哪个为准? 答:扩建消防水池的建筑面积是101.2平方米。(建施图9/9中消防水池89.28平方米是净使用面积) 2. 问题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对质量标准的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八:招标公告2.7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对保修要求的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九:专用合同条款3.7中,承包人无需提供履约担保,投标函附录中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承包人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3. 问题十:质量保证金额度是“3%的工程款”还是“结算工程款的3%”? 答:是结算工程款的3% 问题十一:本项目澄清与答疑公告问题三的回复中“以招标清单 HNZBJ 为准,投标时响应工程量清单及HNZBJ文件中的暂估价即可”是否可以理解为:所有的专业暂估价均以工程量清单NZBJ文件为准,不用管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相关描述? 答:是的,本工程暂估价为3153100元。 问题十二: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合同价格形式,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三: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支付方式中的任务节点的大致情况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四:工程量清单中咨询结论为110277291.79元,最高投标限价为9163.67万元,是否调整? 答:最高投标限价为9163.67万元。 问题十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以开工前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为依据,在完成进度计划任务节点的情况下,按任务节点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进度款”,无法确定付款节点,请予以明确具体计划任务节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六: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限额签约合同价 10%,开工前实际购买用于该工程项目的材料及设备; 修建临时设施,承包人凭正式票据向发包人申请不合理,是否可以在开工前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七:合同条款12.3.2 计量周期:按付款节点计量,是否是按月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八: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担保”中显示“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 8%。”,而专用合同条款中“3.7 履约担保”显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两者冲突,请问是以哪个为准?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问题十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需要投标单位提供书面承诺,请问是纸质承诺盖鲜章后扫描上传,还是只需附上承诺内容无需盖章,按照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执行即可?另承诺书是否格式自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招标文件只对项目经理做了明确要求,其他关键人员是承诺中标后按208号文配齐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模块中需要填写论述要求,该项内容在上传的施工组织设计附件中均已体现,请问在论述要求中是否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传附件”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页码。由于机管标分为6个附件上传,请问页码是6个模块均从1开始编制,还是整个施工组织设计从1开始连续页码。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三: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造价咨询报告注明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因绥宁县无预拌砂浆按自拌砂浆进行编制,在投标时砂浆是按自拌砂浆还是预拌砂浆进行报价? 答:投标人结合工程量清单和项目特征建设要求自行考虑。 问题二十四: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是参照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造价咨询报告的材料价格还是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编制? 答:投标人自行报价。 问题二十五: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无渣土管理费,根据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造价咨询报告注明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考虑了3元/m3的渣土管理费,在投标报价时是否计算此费用?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hnzbj为准。 问题二十六: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安装工程第10项,抗震支架:按专业暂估价28.8079万元;电梯安装工程按专业暂估价305万计算,在HNZBJ文件里面没有体现此项费用。内科综合楼安装工程中有17条抗震支架清单,电梯有3条单独清单,是否无需分别控制在编制说明中专业暂估价28.8079万元及305万内? 答:编制说明有误,暂估价以工程量清单hnzbj为准。 问题二十七:1、基坑支护平面图中消防水池支护范围在感染楼南侧,与总平面、建筑结构图中消防水池位置不同。是否基坑支护平面图中消防水池位置有误。 答:按施工图执行。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及回复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1)招 标 人:绥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东正街42号 联 系 人:杨秋 电 话:15211998523 传 真:/ 电子邮件:438274318@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娄底睿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黄泥路城南新区2号地(南区)小区01栋231号 项目负责人:文友兵(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罗雨仁、卢惠伦(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8169383778 传 真:0738-6493198 电子邮件:17058451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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