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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4: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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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

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2024)7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邵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288.05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新邵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鸿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邵县城内

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供水管网30 公里;改造供水管网5 公里;新建加压站8 ;建设二次供水监测平台、DMA分区计量管理、管网压力调控管理系统;改造智能化水表4万块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288.05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供水管道直径0.9 ;

其他工程:

单项合同额6288.05 万元;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5-01,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2-25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1)施工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279 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 4  23  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其他工程,明确限定为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


3.招标范围

新建供水管网3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5公里;新建加压站8;建设二次供水监测平台、

DMA分区计量管理、管网压力调控管理系统;改造智能化水表4 万块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 丨智慧住建云”未查询到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资格,且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 丨智慧住建云”未查询到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形。(仅适用于园林绿化项目)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144.03 万元的其他工程施工业绩。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 年。

2)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 丨智慧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相应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证明材料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个工程类别(专业)的,其工程类别(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

5)业绩年限自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6)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4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 年。

2)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 丨智慧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评审依据上载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认定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3)评审期限: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2025年04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新邵县自来水公司

       新邵县酿溪镇大应北路

侯图强

      话:15115999766

       /

电子邮件:2638818496@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鸿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厚德新苑23单元401

项目负责人:黄苗苗

项目组其他成员:申素文、肖美成

      话:15576418687

      0739-5159228

电子邮件:178839322@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住建部门

       新邵县酿溪镇东西路佳源城市花园二期北

      0739-366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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