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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邵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工程和传染病防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3-07 16: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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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工程和传染病防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中心及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社〔2020〕139 号及新发改社〔2020〕6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邵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邵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邵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工程和传染病防治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新邵县酿溪镇酿溪大道旁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11.11亩,总建筑面积为29428.1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容积率3.06,绿地率30.1%,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路面、停车位、消防、绿化、亮化等设施;其中:1、新建新邵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中心总建筑面积11976.06㎡;2、新建新邵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工程建筑面积17452.09m²。

2.4投资估算:传染病防治中心项目总投资为  6000  万元,急诊急救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为7500 万元,总投资为13500  万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43.7万元(其中:勘察服务费暂估3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6招标范围:

一、勘察部分

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二、设计部分

1、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及审批,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并通过审查批准。

2、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含二次装修设计及所涉及的医疗部门专业设计、各类设计接口协调,信息智能化设计,电梯工程设计,专项边坡支护设计,传染病污水预处理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等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与招标人一起完成规划报建、消防报建、施工报建、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一切工作),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并通过审查批准。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42日,其中: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20日(含初勘)

☑施工图设计:22(含详勘和二次装修设计至施工图审查上传申报

后续服务:满足项目进度建设要求,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95天内)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团队中的给水排水、电气、建筑、结构、暖通、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

3.2.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若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及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本项目设计服务期限42中标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勘,22日内完成详勘和二次装修设计至施工图审查上传申报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资质。(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37 2024年 3  1223:59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shaoya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27 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9-3661131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人:新邵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41号   址:邵阳市双清区柏林国际写字楼1401

   编:422009                    编:422001

人:隆昌辉                   项目负责人:谢征逶

   话:13762866338               话:17773919555、1567355441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9398004@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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