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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住建领域农民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5-28 15:36
  •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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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住建领域农民工工作方案》的通

邵建发〔2020〕74号

各县市住建局、经开区规建局、市安质站: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2号)和《2020年邵阳市农民工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2020年住建领域农民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7日


2020年住建领域农民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2号)2020年邵阳市农民工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年度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邵阳市农民工工作要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通过扎实有效整治,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地落实,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实现全市每天的实名制覆盖率100%,实时报送率达到90%以上,报送考勤信息的建筑工人数28000人以上的目标,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1、确保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全市所有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建项目要在2020年6月10日前建成实名制通道,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通过设备直连实现工人进出场采用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电子打卡。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以电子打卡方式记录考勤信息确保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必须做到项目不漏,人人不漏。5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应督促本辖区的复(开)工项目及时报送实名制管理信息,未建成实名制通道的复(开)工项目原则上应于信息产生当日报送考勤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等,最晚于第二天报送。6月10日开始,全面实现农民工进出场动态电子考勤,不接受手动录入考勤。各地各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房建项目及时录入工人考勤信息并加快建设实名制通道,确保6月10日前通过设备直连实现工人考勤动态管理。新的在建项目,应于办理安监手续后三日内落实工人考勤动态管理及实名制管理。

2、确保实名制管理信息准确性。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工程项目数据清理。各企业、各工地已录入省项目监管平台但未能同步至实名制平台的项目,按照省住建厅数据专项治理的要求,将信息录入完善并发起数据升级。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各数据操作人员及时将数据提升为C级并发起等级提升请求,经市住建局同意将数据提升为B级,实现项目同步至实名制平台。确保“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状态、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信息准确。

3、确保实名制管理信息完整性。地各部门要督促本辖区工程项目完整报送实名制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考勤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人员头像信息等。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两网化系统要求,督促本地区各有关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方在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中补充和完善单位、项目相关信息。单位信息的补充内容包括: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地、单位类型。项目信息的补充内容包括:投资性质、项目地址、建设单位、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工资专用账户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电话。

4、全面落实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要求。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一是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选择一家合作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在平台上予以绑定。二是为确保工作连续性,应做到先迁户后销户,严禁先销户后过户行为。三是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施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四是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户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是加强对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实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开户银行三方共管,实现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六是工资卡实现一人一卡(一个农民工对应一张工资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为该项目所有农民工(含分包企业农民工)免费办理工资卡。七是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劳资专管员持分包企业用工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劳动合同相一致的劳动用工花名册,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银行机构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并负责将代办的银行卡发放到持卡人(农民工)本人,由农民工本人保管和使用。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切实有效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严格查处,确保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并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对严重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或限制。

(三)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

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对建设资金不能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组织进行招投标、不得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管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要求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并支付农民工工资。通过持续有效的清理规范行动,使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市场秩序得到全面有效规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四)强化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落实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对公布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在招标投标、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营造守法诚信的市场氛围。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各县(市)住建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市安质站要将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各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未落实建设资金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督促项目单位依法履行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六)大力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进一步规范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大力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2020年计划分两批集中培训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架子工等8个工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同时加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衔接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补贴及相关工作。

(七)着力保障农民工住房

继续执行《邵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15〕15号)规定,对符合条件并申请公租房的农民工应保尽保。

(八)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周、宣传月,专题学习,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贯宣等方式做好《条例》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要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将每季度农民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成效和工作建议等情况报市住建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住建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市安质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在农民工工作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等问题督促纠正,对符合问责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行为严肃予以问责。

(三)强化考核督导。地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作每季度调度一次,全面详实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重大欠薪案件处理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按时落实整改任务,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农民工工作将作为邵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暨建筑管理工作季度检查重点内容,纳入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严肃处理,对排名靠后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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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9-533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