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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
(三)、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督职责。
(五)、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七)、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
(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
(十一)、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住房和建设(人民防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负责市本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十四)、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十五)、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县市区人民防空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
(十六)、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审批城市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练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负责全市人防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十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二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的征收。
(二十一)、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平战结合方针。
(二十二)、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邵阳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牌子)、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审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勘察设计科、房地产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加挂新型城镇化科牌子)、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建设监督科(加挂稽查办公室牌子)、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人防指挥通信科(战时转换为指挥控制中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战时转换为工程信息部)、人防稽查宣教科(战时转换为政治工作部)、人防战备资金和物资保障科(战时转换为综合保障部)等20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50.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14.61万元,下降-63.1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邵阳市人民防空保障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纳入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合并核算,2021年邵阳市人民防空保障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二是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85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6.80万元,占82.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82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45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79万元,占53.99%;项目支出2,047.69万元,占46.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42.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429.09万元,下降167.2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邵阳市人民防空保障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纳入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合并核算,2021年邵阳市人民防空保障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二是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8.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9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70.68万元,下降60.4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邵阳市人民防空保障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纳入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合并核算,20城乡21年邵阳市人民防空保障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二是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8.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涉密不予公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52,占9.7%;卫生健康支出165.01万元,占4.4%;城乡社区支出2599.72万元,占68.8%;住房保障支出117.73,占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6.17万元,支出决算为3,7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43%。其中: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涉密不予公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离退休人员2020年生活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途有人员调离和退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2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离退休人员去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1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一名遗属补助人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途有人员调离和退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8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途有人员调离和退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物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伤残军人购买首套房住房补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2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途有人员调离和退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42.33万元,支出决算为4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无差异。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27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26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追加在职人员车改补贴;二是白蚁所办公楼大幅度维修;三是扶贫开支;四是人防设施大型修缮和维修维护。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73.7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退绿城水郡二期项目劳保基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编制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1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奖金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比重为76.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4.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比重为23.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完成预算的30.9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00万元,支出决算3.09万元,完成预算的8.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严禁公款吃喝。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0.00万元,支出决算23.20万元,完成预算的46.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20万元,占8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9万元,占11.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保险、过桥过路费、车辆维修维护和加油方面。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6个、来宾359人次,主要用于省内其他地州市、省级部门和本市所辖县来我单位调研、检查、交流学习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0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6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64.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5.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白蚁所办公楼大幅度维修、智能家具家电产业链规划编制开支、城镇“十四五”规划编制开支、在职人员车改补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5万元,用于召开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会、房地产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推进会、全市人防业务工作会、全市房屋建筑普查工作业务会等会议,人数96人,内容为:一是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下一步从什么方面着手推进重点工作;二是布置全市房屋建筑普查工作新任务,讲解普查业务系统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如何进一步推进;三是如何加快推进房地产网签交易系统建设,目前存在的困难;四是交流探讨全市人防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开支培训费4.65万元,用于开展工改业务培训、全市消防验收及质量监督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党性教育工作、预售资本金三方监管系统操作培训,人数126人,内容为:一是工改办组织县市区人员工改业务工作培训;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三是售资本金三方监管系统操作培训;四是全市消防验收及质量监督培训;五是党性教育专题工作培训。2021年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机关行政编49人, 工勤编5人,事业编6人,年末实有人数87人。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牌子)、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审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勘察设计科、房地产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加挂新型城镇化科牌子)、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建设监督科(加挂稽查办公室牌子)、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人防指挥通信科(战时转换为指挥控制中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战时转换为工程信息部)、人防稽查宣教科(战时转换为政治工作部)、人防战备资金和物资保障科(战时转换为综合保障部)等20个职能科室。
(二)主要职能职责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是: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
3、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督职责。
5、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7、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
10、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
11、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住房和建设(人民防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1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负责市本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14、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5、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县市区人民防空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
16、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审批城市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7、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练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负责全市人防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1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1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20、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的征收。
21、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平战结合方针。
22、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23、完成市委、市政府、邵阳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676.17万元,实际支出3,7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43%。主要用于人民防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二)基本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万元、公务招待费3.09万元。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款吃喝,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项目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0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6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64.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住建人防事业的发展。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评价结论
我局根据本次通知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评价小组采取座谈、走访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单位基本支出等相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2021年度我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目标,凝心聚力促发展,奋发有为破难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城市更新有序开展。着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市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编制。2021年183个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9月底全部开工,目前已完成投资额74.7%,全年可完成投资90%。248个非民生实事项目12月底可全部开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3810万元。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打通“断截路”、畅通“微循环”,桃花桥顺利合拢,北塔路(云山路至南山路段)、五井塘路通车,白马大道(桃花桥至建设南路段)完成征地,大祥坪停车场建设完成土石方约7000立方米。着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启动无障碍设施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强新建高层建筑、城市风貌管控。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力度,市本级挂牌公布3处历史建筑,确定26处历史建筑。
二是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32座,截至11月25日,已通水调试20座,其他12座12月底可全部建成通水。新建19座垃圾中转站,均能在12月底完成。16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已全部到位。新邵、邵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洞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清表,巳开工建设,武冈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了重新选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持续抓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5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年内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441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226万元,竣工率100%。全市共排查农房1406078户,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34400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361226户、非自建房10452户。排查农房中初判存在风险的农房共6585户,全部进行安全鉴定。符合危房改造对象227户,全部改造完工。
三是民生实事抓紧抓实。强力推进“三房”建设。保持思想不松、机构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降,持续抓好棚改房、公租房、安置房建设、交付、办证和入住。2021年省下达我市棚改任务3154户,年前可竣工4329套。已摇号分配富园、立新、欣玥城、景秀时代等4个公租房小区1788套公租房。完成丽泉新村、云水绿洲、屏丰二期等3个超期安置项目、457套交付入住,累计交付超期安置项目35个、1.3万余套。扎实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台《邵阳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摸排楼栋单元6580个,按照“一单元一档案”要求,给出“适合加装、较难加装和不适合加装”初步评估结论。今年全市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台。三是积极创新物业管理。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探索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全市选择4个物业住宅小区进行“智慧物业”试点。健全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市本级今年已归集172个小区物业维修资金2.37亿元,归集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继续组织开展我市“十大最美”文明和谐小区、文明小区工作者评选活动。
四是住建行业稳健前行。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积极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着力降风险、去库存、稳市场。预计全市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可完成5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实现商品房销售额270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房地产投资265亿元,同比增长10%。建筑业综合实力不断壮大。预计全年可完成总产值600亿元。年内新申报一级企业7家,住建部新批2家、公示5家,新增二级资质企业13 家,新增劳务企业164家,新增其他三级企业29家。传承工匠精神,支持行业争创优质工程,市纪委办案中心工程项目获评鲁班奖,实现我市鲁班奖零的突破。行业发展能力得到提升。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标前监管、强化评标专家管理、落实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并利用大数据分析成果,组织查办一批案件,形成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以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突破口,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71项精简到47项,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别不同将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在40到100个工作日以内。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广。全市城镇新增绿色竣工面积147万㎡,城镇新增绿色建筑占建筑比例62.3%,市中心城区达到90.2%。装配式建筑完成42.6万㎡,占总建筑面积27.6%。做好绿色建造试点项目报建,抓好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国家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工作。邵阳市建筑代表队在全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湖南住建行业塔式起重工“中联杯”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
五是人防战备能力不断提升。指挥通信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市级基本指挥所严格按照“一网四系统”的要求进行建设,已建成投用。电声警报占比达到80%以上。国防动员三级指挥网第二路由、人防指挥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1213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积极推进。组织开展4次市带县人防通信野外机动训练,新增无人机训练内容。组织开展各县市区人防专业队集中训练,共训练十支专业队1200人。形成了“一季度整组点验、二季度组织学习、三季度集中训练、四季度检查考核”的常效化机制。组织完成战备能力评估。编制“十四五”人防规划。严格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97号)和《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落实专家评审制度,解决“以收代建”问题。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下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权,组织对1213人防工程、化纤厂等4处人防工程进行了重点维护。持续保持高规格的人防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和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坚持以案促改,对人防行业整治问题项目扎实开展清理追缴,出台制度规定30余项。2019年行业整治以来全市累计追缴易地建设费超1.4亿元,市本级追缴易地建设费9500万元,其中今年追缴易地建设费20笔计990万元。人防安全生产得到严格落实。
六是队伍建设坚强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积极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和“廉洁单位”创建,“廉洁单位”通过评估验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开展党建督导2次。完成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举办党务工作者轮训暨党员教育培训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5人,党员400余人。推荐出席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3名,市直机关工委党代会代表6名,市委两新工委党代会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3名。召开“七一”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推动“党建进工地”,30个在建项目成立临时党支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党课、专题宣讲,举办“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百年党史”经典诵读、“观看革命影片 传承红色精神”主题观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比赛及参与韶山、蔡锷故居、贺绿汀故居等党性教育基地等活动,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34个,机关党员认领微心愿77个,开展“党史故事汇”微宣讲15场次,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二)亮点特色工作
一是系统5个单位获评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1年4月,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及新邵县、洞口县、武冈市、邵东市住建局(市人防办)5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二是鲁班奖实现零突破。2021年2月,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公布,全国共126项工程入选,湖南省沙坪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邵阳市纪检监察办案场所为我省4个上榜项目之一。
三是省真抓实干项目进展顺利。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9月底183个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全部开工,目前已完成投资额74.7%,超过省定标准24.1%;248个非民生实事项目12月底可全面开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381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32座,截至10月28日,预计12月底可全部建成通水。农村危房改造:年内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441户,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226万元,省定任务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竣工3441户,竣工率100%,通过动态检测发现符合危房改造对象227户,也已全部改造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市今年可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台。
四是房地产销售形势稳中有进。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421.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9%,全市实现商品房销售额194.57亿元,同比增长33.8%,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均排全省第一。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3、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指标使用的审核,不让预算与决算相脱节。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帐,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 入 |
预算配置 |
18 |
“三公经费”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3 |
“三公经费” 管理 |
3 |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
2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
2 |
|||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
2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
2 |
|||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
2 |
|||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
非税 收入 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
2 |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20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20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2 |
|||
过 程 过 程 |
预算执行 |
8 |
预算 完成率 |
2 |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0 |
资金 结余 |
2 |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
2 |
|||
“三公经费” |
2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政府 采购 |
2 |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③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
2 |
|||
预算管理 |
28 |
管理 制度 |
6 |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6 |
|
内控制度情况 |
4分 |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
过程 |
资金 使用 |
1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⑤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⑦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⑧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⑨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
资产管理 |
20 |
管理 制度 |
2 |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
资产 管理 |
16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14 |
|||
固定 资产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2 |
|||
绩效管理 |
17 |
目标 管理 |
8 |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8 |
|
绩效 评价 管理 |
7 |
①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②开展2019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③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
|
6 |
|||
|
|
|
评价 结果 运用 |
2 |
根据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2 |
产 出 |
职责履行 |
5 |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
2 |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
2 |
工作 质量 |
3 |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
3 |
|||
效 果 |
履职效益 |
4 |
经济 效益 |
2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
2 |
|
社会 效益 |
|||||||
生态 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 |
90%(含)以上计2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
2 |
|||
合计 |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