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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绥宁县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14: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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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9024

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5-0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宁县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绥宁县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审(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宁县渣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48.3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绥宁县渣土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绥宁县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一

2.2建设地点:绥宁县长铺乡;

2.3项目基本情况:1.新建垃圾坝:新建一座挡土坝,浆砌块石,高度约10m,总长度约62m;2.雨水及地下水导排系统:在新建挡土坝内侧新建雨水及地下水导排系统总长度221m,总面积3250m;3.雨水导排工程:在库底新建一根雨水导排管,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排水管DN500,约193m;4.智能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自动冲洗设备及基础等各一套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额548万元;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2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1-20

2.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3.招标范围

1.新建垃圾坝:新建一座挡土坝,浆砌块石,高度约10m,总长度约62m;2.雨水及地下水导排系统:在新建挡土坝内侧新建雨水及地下水导排系统,总长度221m,总面积3250m;3.雨水导排工程:在库底新建一根雨水导排管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排水管DN500,约193m;4.智能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自动冲洗设备及基础等各一套。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招标文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 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要类型专业)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要求,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入围业绩要求:

4.3.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74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

4.3.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74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2025年08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15日23时59分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绥宁县渣土管理所

地     址绥宁县中心路41号

联 系 人刘锦华

电     话:18890460608

传     真/

电子邮件:627607902@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

21栋0001006

项目负责人:安永刚(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石忠权、王淑惠(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5973994712

传       真:0739-7612186

电子邮件:727278818@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住建部门

地       址:绥宁县中心路41号中心街58号

电       话:0739-25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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