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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1-08 15: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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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2024】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邵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邵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邵县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2.3建设规模:1)新建供水管网30公里;(2)改造供水管网5公里;(3)供水系统加压及智能化改造:新建加压站8座、建设二次供水监测平台、DMA分区计量管理、管网压力调控管理系统、水表智能化建设4万块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3.7万元。

2.4投资估算:14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比例100%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等;(2)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初设评审、概算评审等工作;(3)其他所有需进行设计的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45日,其中: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相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不少于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108日起至20241113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下同)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2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9-3661131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人:新邵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新邵县大新街58号大礼堂旁地址:邵阳市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室

   编:422900            编:422000

人:侯先生       项目负责人:刘敏专职人员(项目组员):刘厚强、肖巧娟

   话:15115999766      话:0739-5502358  或18692266664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409351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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