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向阳街及翠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邵阳市大祥区向阳街及翠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更正如下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第11页: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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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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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如下: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
(8)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9)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10)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原件。
(11)评审加分项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12)按照湘建建(2018)140号文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电子证照的,应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真伪(如查询不到的,作废标处理)。
说明: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3)第1-11项原件不齐全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4)第12项原件不齐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标准的,评审时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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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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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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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如下: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
(8)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9)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10)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原件。
(11)按照湘建建(2018)140号文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电子证照的,应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真伪(如查询不到的,作废标处理)。
(12)评审加分项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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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标文件第12页: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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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报价:
设计费按3.2.1报价。
工程施工费报价: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报总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工程施工费用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算,定额套用2014年发布的《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工程消耗量标准》,人工工资单价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9 )130号文件】执行,材料按施工同期邵阳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准,工程取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文件)、《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机械费除税的说明》湘建价建[2017]41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6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等文件、最新发布的相关造价配套文件执行。
3)、结算方式:
①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②工程计价方式以财评咨询报告为准;
③结算造价以审计结论为最终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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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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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s and Construction)、总价包干模式进行发包,包括了招标文件所隐含的内容和投标人在技术澄清中的承诺所需的费用,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以及对市场和工程风险预测等因素,按照本企业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本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
(2)由于施工范围内的情况复杂,无法确定本次招标内容全部实施,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内容,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确认核减部分后,核减部分按实结算,中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对此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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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招标文件第45页:
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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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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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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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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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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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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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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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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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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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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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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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所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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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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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上查询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期内的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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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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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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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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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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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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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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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职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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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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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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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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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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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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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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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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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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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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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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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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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社保证明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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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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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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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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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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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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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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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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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在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现修改为:
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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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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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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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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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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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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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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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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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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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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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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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所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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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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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上查询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期内的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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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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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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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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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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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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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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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职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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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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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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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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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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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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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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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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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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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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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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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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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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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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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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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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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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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在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四、原招标文件第52页:
备注:1、本着优化设计的原则,允许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内容有所偏差。投标方案图纸仅作为本项目设计文件评标时使用,不作为项目中标后的实施依据,施工图以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本表由评委独立评分,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现修改为:
备注:1、本着优化设计的原则,允许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内容有所偏差。投标方案图纸仅作为本项目设计文件评标时使用,不作为项目中标后的实施依据,施工图以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
(1)单项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
(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计分的。
3、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计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去掉一个评审计分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原招标文件内所有结算方式按本更正公告内容执行。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原更正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及原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邵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书院路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739392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西湖路91号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话:13907392167
邮 箱:709961007@qq.com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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