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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补充文件
邵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改扩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16: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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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邵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改扩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3月1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现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现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是否也为A3版面且与设计文件部分合订为一本,文件内容中的字体和字号大小、排版等是否有规定?

答复:见于2020年4月2日发布的补充公告。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67页,要求提供的不良信息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应该是施工单位的内容。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是否不要提供?

答复:可不提供。

问题三:1、2020年4月2日发布的补充公告:问题三:关于(7.8)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是否无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只要提供查询网址就可以了?

答复: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提供查询网址

是指如果有不良记录发生情况,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因为相关主管部门及网站上只会公示不良记录信息,如果无不良记录,只要投标人做一个承诺即可?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192页 (7.8)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   要求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的相关不良行为记录的有关有效不良行为的记录名单资料太多,没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可否只提供网址,有记录的提供关健页?
    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有关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提供网址及截图,可否?

答复:无不良记录的单位均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提供查询网址。

问题五:请问4月2日答疑回复中补充二十三:投标信息公示表中的投标报价(元),该处的投标报价是否包含设计部分与施工部分的投标总价?

答复:是。

问题六:请问4月2日答疑回复中补充十第3条: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总价报价,请问设计费是否可以在工程量清单预算中增加一个设计费单位工程,以直接费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总价中?

答复:按招标文件和补充公告要求,设计费不列入工程量清单总价报价中。

问题七:根据招标公告补充五中要求:技术文件(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部分采用A3纸打印,如果有一些图纸大于A3,可以折成A3大小即可。而招标公告补充二十四中要求:5.技术文件文字部分、图纸部分(施工图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效果图等)全部采用A3复印纸,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请明确技术文件各部分纸张打印大小规格,是否统一要求纸张只能打印A3大小,或者是纸张打印大小自由确定?

答复:技术文件各部分纸张统一为A3复印纸。

问题八:根据招标公告补充二十四中要求:4.技术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单倍行距;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如果图纸中采用五号仿宋字体,各专业图纸中的特殊符号无法显示,并且五号仿宋字体太大,图纸中没有足够空间排列显示,字体之间容易重叠。是否可以取消采用五号仿宋字体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与补充公告二十四执行。

问题九:招标文件》P129页,15.3.2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项目,合同清单中已有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合同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基础上进行中标费率优惠计价(规费、税金不得优惠,人工工资优惠后不得低于最低人工工资单价)。
  此条违反清单计价原则:按原清单综合单价的再进行优惠是不合理的,此条应修改为:1)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项目、发包人另外增加的项目,投标报价清单中已有相同或相近的综合单价子目的,则按投标报价清单综合单价执行;2)当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项目、发包人另外增加的项目,投标报价清单中无相同或相近的综合单价子目的,则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原则以及建设当期《邵阳工程造价文件》发布的材料价格或签证价格和施工当期人工工资文件的人工单价进行组价并执行中标优惠率。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根据答疑此项目需要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放在投标函部分格式价格清单中,且清单报价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版一份;投标函需要编制页码,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按表格分页码无总页码,且清单报价书数量很多,放在投标函部分难以实现。问:如放在投标函部分格式价格清单中是否可以只概算报价,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而且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工程费,那现在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报价书没有意义,不能作为最终施工的最终结算依据。

答复:按招标文件及补充公告执行。

问题十一:2020年3月19日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的《邵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改扩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附件1封三格式及报价邵阳妇幼医院概算表》是否为本工程编制清单的依据,工程量是否不能超过概算表上的数据?

答复:按招标文件及补充公告执行②工程量可调整,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与施工部分投标价一致。

问题十二、招标文件第16页及招标文件第65页作为投标人加分项的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盖公章)和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提问:上述类似业绩须提供官方网站是否指“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是不是指“中标通知书详情截图”、“合同详情截图”和“竣工验收备案详情截图”?投标人提供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可以?
   答复①查询到该项目的真实性截图(具体截图不作要求),当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与官方网站的信息不一致时,以官方网站截图为准;②可以。
  

问题十三: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含装饰装修设计。
    提问:此部分装饰装修设计是指根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土建基本装修(通过室内装修做法表体现)还是指精装?

答复:包含所有装修设计(特别注明的除外)。

问题十四: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部分设计部分含大门设计。
  提问:已通过审查的初步设计中图纸大门为成品岗亭及栏杆配套使用,大门设计表示的范围请具体明示
    答复:在院内北向道路与宝庆东路出入口处设计大门。


  问题十五:招标文件第3页2.7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含食堂专业设计、中心机房设计、实验室设计、手术室设计、会议室专项设计、亮化设计、标识标牌及楼层导向系统。
    提问:(1)根据招标资料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本次设计内容中无食堂、实验室,请问是否忽略此功能(本栋大楼内已无空间可设置此两部分)?

2)中心机房设计、会议室专项设计、手术室设计具体范围和深度是否可明确,因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中提出相关装修、净化等不在承包范围内,那本次设计是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即可?

3)亮化设计按规范要求在医院是不能做亮化的,是否取消?

4)标识标牌及楼层导向系统与第二部分采购相关条款冲突,采购中要求为发包人采购,是否从此次招标范围中取消?

答复:1、按招标文件及补充公告执行。

2、设计达到指导施工深度,且应符合医院院感等相关规范要求。

3、按招标文件及补充公告执行。

4、标识标牌及楼层导向系统由承包人进行整体设计,由招标人单独进行招标采购。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第39页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中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提问:是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全部成员都提供?

答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问题十七:招标文件16页,第10.1.1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类似项目业绩考核要求:
    3年(108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类似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具体要求: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0万元且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65万㎡的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其他省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平台查询到该项目。

提问:1、“承担过类似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必须是总承包业绩吗?2、单项设计业绩或采购业绩是否可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②否
    

问题十八:根据2020年4月2日发布的补充公告:“问题七十一:招标文件信用评审计分表,对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加分,但是湖南省还未发布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答复:以最近年度发布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为准。”
    提问:最近年度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为,2017发布的“2016年下半年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而非“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该项加分是否取消?

答复:若“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在投标载止时间前尚未公布“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且最近年度没有发布“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则由评标委员会统一对此项评分作不计分处理。

问题十九:根据第五十一条答疑回复,立体车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本工程是否可以临时占用新建立体车库场地。

答复:否,此场地是院区现有配电房。

问题二十:施工组织设计问题1:补充公告:补充二十四:4.扉页采用小初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字体页面居中。
    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文字部分A3双面打印,如果施工组织设计格式内所有项均需插入扉页,存在以下问题:2、项目范围,是招标文件已固定内容,其版面无法达到A3双页(存在单面现象)。如果只插扉页“(一)概述和(二)总体实施方案”将不存在问题。请问是否只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格式内“(一)概述和(二)总体实施方案”两大项扉页?

答复:是。

    问题二十一:施工组织设计问题2:文字部分A3双面打印是否“分栏”或分栏是否有要求?

答复:不分栏。

问题二十二:补充公告中本项目定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开标。

根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规定(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30日,其中大中型建设工程以及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不少于45日”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12652.5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23337.36平方米,符合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应不少于45日。如按补充公告中开标时间来算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足45日。
    答复:开标时间已调整,详见本补充公告。


    问题二十三:招标答疑“问题八十六”、“问题八十七”答复不明确。
    根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第九条第(二)款:“(二)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检测费、工程保险费、财务费以及税金等组成”,补充公告补充十六及招标人所发“概算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和概算清单均未包含“负责办理和协调好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手续及费用”。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工程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馆备案等业务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为了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恳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本次招标活动。
    答复: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缴纳的除外

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427日上午930分。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标 人:邵阳市妇幼保健院

   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

 系 人:颜女士             宁先生

   话:13517421033          18773909193

位: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第1栋5楼

 系 人:彭先生

   话:138739295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系  人  :刘小姐  邓先生

    话:0739-5288553   15080901088

    箱:2826205710@qq.com

监管部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522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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