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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实名制情况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市质安价站、经开区质安站:
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施工质量可控,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好发展六仗”总体要求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实名制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情况。
(二)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检查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全覆盖工作、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强基础、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行动和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三)房屋市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县市区房屋市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工作的排查、整改、处罚落实情况。
(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行动情况。一是检查治理行动每月月报及时报上情况。二是检查治理专项工作平台重大安全隐患数据上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三是在建项目全面排查相关情况的专项工作平台数据填报情况。
(五)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情况。一是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主要检查预拌混凝土、钢筋、砖、砌体等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质量管理等情况;标养室、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设置等情况;楼板厚度、墙柱节点强度、砌体砌筑质量等情况。二是检查安全管控情况。主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高切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三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有防火性能要求的防火材料、设施设备入场管理和使用情况,临时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生活区用火、用电安全管控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动火审批制度以及落实防火措施情况。
(六)“打非治违”工作情况。一是检查各地“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及打非治违专项清查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省厅、市局下发执法建议书重点交办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二是检查各县市区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情况;三是检查各县市区监督执法情况,包括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责令停工等情况及相应台账。
(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情况。检查各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根据项目实体质量检查情况,延伸检查部分预拌混凝土公司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情况。
(八)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检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人社部门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线索办理情况。
(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检查各地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措施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工作要求。
(十)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季度考评。二是检查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履职情况。
(十一)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部门指导和监督情况。
(十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临时消防、动火作业(焊接、热切割)、临时用电监督工作情况。一是检查各县市区在建项目动火作业特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二是检查各在建项目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各在建项目对焊接、热切割等动火作业是否在动火作业现场安排安全员进行现场管理,四是检查各在建项目临时消防、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定期巡查工作情况,五是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上述内容监督工作情况。
(十三)自建房安全鉴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鉴定的检查监督和抽样核实等工作台账、备案材料并视情况抽样核查。
(十四)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质量及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十五)其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及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二是住建安责险推行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检查建筑工地现场食堂食品卫生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监管情况;四是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情况;五是建筑工地周边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情况;六是省、市各类检查发现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信访投诉、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扬尘治理、大气颗粒治理、实名制管理等)。七是极端气候(包括汛期、强降雨、台风、高温、冰冻、严寒等)应对和各种严管严控工作开展情况。八是各县市区对在房屋市政在建项目生活生产区域各项安全隐患(包括生产生活等)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检查安排
(一)督查准备。各地要根据自身职责全面组织好自查自纠,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做好迎检工作,同时要整理好相应的汇报总结材料、文件、通知、通报、表格和工作台帐等资料。
(二)抽查项目。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施工项目。采用网上平台抽取、巡查等方式每个县市区抽查2—4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进行混凝土强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实体检测。抽检的项目一并完成监督规范化考核和项目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并抽查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
(三)查阅资料。检查各县市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工作台帐及落实情况),检查一线监督人员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查阅监督记录本,了解一线监督人员日常监督、标准化考评及监督执法情况)。
(四)反馈意见。督查组向受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并视情况下发执法建议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按时限要求落实执法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住建局。
(五)督查通报。根据督查情况,下发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实名制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好的做法公开宣传,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进行集中曝光。
三、工作要求
各督查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行程和人员另行通知。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