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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函〔2019〕63号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自查工作。
一、自查范围
2019年各县市区通过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2018年底公开招标仍然在建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个别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自查内容
(一)执行政策方面。各地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是否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法制部门的备案,是否存在排斥及地方保护等条款。
(二)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开标、评标、定标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三)是否存在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等。
(四)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未报建先施工的情形;施工、监理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情况等。
(五)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变更的行为,特殊情况变更后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符合相关条件,是否存在长期脱岗情况等。
(六)工程进度款、材料款等是否经由单位银行账户收支;履约担保、社会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费用是否违规支付和使用;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
(七)建设单位标后管理实施方面。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是否有考勤登记等,记录是否齐全;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违规变更人员、脱岗、未履职等方面是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等。
(八)县市区标后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围标、串标等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九)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会议纪要、抄告单、领导批示等形式直接进行项目发包规避招投标;对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监管不力,利用手中职权打招呼,插手于涉工程建设等。
三、自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搞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本次自查工作应该2019年12月21日之前完成,并形成书面汇总材料及归档相关原始资料。
(三)我局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的自查工作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