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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省大祥工业集中区横冲科技工业园日处理300吨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补充通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0-19 14:4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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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祥工业集中区横冲科技工业园日处理300吨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MXZB-SY-2021-05007)

湖南省大祥工业集中区横冲科技工业园日处理300吨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招标编号:MXZB-SY-2021-05007)2021年10月11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现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

3.4.1

投标保证

不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R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方法如下: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现修改为

3.4.1

投标保证

不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R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方法如下: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现修改为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

7.1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方式

排序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下列1  方式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直接票决;

2)报价竞争法:最低投标价法

3)因素法:技术方案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两项得分之和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现修改为   

7.1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方式

排序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下列/  方式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直接票决;

2)报价竞争法:最低投标价法

3)因素法:技术方案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两项得分之和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

7.3.1

履约担保

2.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3.要求提供履约担保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4.担保金额:  中标金额的5%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履约保证金

6.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现修改为

7.3.1

履约担保

2.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3.要求提供履约担保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4.担保金额:  中标金额的5%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履约保证金

6.提交时间:合同签订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工程业绩

10.1

类似工程业绩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    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12

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      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12

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10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管网工程       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用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

其中:

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1-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1-2 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设计人或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考核期限: 1095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时,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的,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不予加分。

现修改为

10.1

类似工程业绩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    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12

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109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2)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12

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109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用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

其中:

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1-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1-2 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设计人或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考核期限: 1095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时,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加分的,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不予加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4

10.19.4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按照湘发改价费〔2019366计算收取

现修改为

10.19.4

招标代理服务费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49,500.00)包干,由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支付

交易服务费:按照湘发改价费〔2019366计算收取

七、原招标文件附件2-4: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适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项目)

说明:本附件的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定分离”工作规则自行编写。

一、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票决法的方式确定中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定分离”工作规则,制定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二、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等情形的,应如实记录并作为定标参考

三、根据招标文件“评定分离”工作规则,具体要求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由业主通过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责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行使投票权,投票应采用记名投票法,选票应书面注明投票理由。唱票人及监票人无投票权,且不得干涉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

五、选票的唱票工作由唱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唱票及计票。

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选出第一名至第三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只能投一票,按得票数量多少确定投票的排名顺序;如投票出现相同票数时需进行第二轮投票,即只对第一轮票数相同的二名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按得票数量多少确定投票的排名顺序。

现修改为“□评定分离工作方案(适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项目)”。

八、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序号

评审因素

最高       分值

评审标准

选取方式

计分方式

类别

数量和分值

计分制

最低分

最高分

1.2.1 (2)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财务

状况

9

银行授

信额度

银行授信额度>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3分;

最高投标限价≤银行授信额度≤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1.5分;

银行授信额度<最高投标限价时,得0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及评标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

资产

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70%时,得3分;

70%≤资产负债率≤80%时,得1.5分;

资产负债率>80%时,得0分。

0

/

净资产

净资产>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3分;

最高投标限价≤净资产≤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1.5分;

净资产<最高投标限价时,得0分。

0

/

2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优良信息

5

国家级奖项

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每个1.5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及评标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

省级奖项

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每个1分。

0

/

类似工程业绩

6

业绩

设计业绩,每个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是否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6

信用

评价

12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

必选项

扣分制

0

12

3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优良 信息

8

国家级奖项

鲁班奖,每个2分;

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1.7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及评标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

省级奖项

芙蓉奖,每个1.5分;

省优质工程奖,每个1分;

0

/

6

国家级标准化工地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每个1分;

0

/

省级标准化工地

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每个0.1分;

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每个0.1分。

0

/

类似工程业绩

6

业绩

施工业绩,每个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是否纳入评审

0

6

信用

评价

25

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

必选项

0

25

现场评价

25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25%

必选项

0

25

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答辩

8

阐述是否流畅、条理是否清晰、回答问题是否完整;答辩是否充分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是否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

不良行为记录

0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

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8分。

必选项

扣分制

-18

0

注:

1.财务状况:

1.1 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项目,银行授信额度和净资产两项评审因素应当列入评审计分范围;5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授信额度、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中的一项或是多项评审因素列入评审计分范围;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项目,银行授信额度和净资产评审因素不得列入评审计分范围。

1.2 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优良信息:

2.1选择规则

2.1.1 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将优良信息中的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全部列入评审计分范围(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2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3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国家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2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0-20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0-20个中进行选择,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应当保持一致);

2.1.2 5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1000≤最高投标限价<3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优良信息中的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可以列入评审计分范围(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2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3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国家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2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10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10个中进行选择,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应当保持一致);

2.1.3 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优良信息中的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均不得列入评审计分范围。

2.2加分规则

2.2.1 设计奖项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征明确设计奖项类别,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对应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优秀传统建筑设计、优秀特色建筑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综合奖加分;招标项目为市政总承包工程的,对应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奖加分;招标项目为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的,对应优秀建筑智能化专项奖加分;招标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的,对应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专项奖加分。设计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

2.2.2 施工奖项

1)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和市政总承包工程的,招标项目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予计分,即: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不对获奖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不对获奖的房屋建筑工程计分;以专业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承建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

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

2.2.3 标准化工地

1)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和市政总承包工程的,招标项目工程类型与标准化工地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标准化工地不予计分,即: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不对获得标准化工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不对获得标准化工地的房屋建筑工程计分;以专业资质获得的标准化工地不予计分。

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标准化工地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标准化工地不予计分。

2.3 同一工程的奖项(含绿色建筑)、标准化工地加分规则

2.3.1 同一工程的设计奖项,仅按最高奖项(级)计算一次。

2.3.2 同一工程的施工奖项,仅按最高奖项(级)计算一次。

2.3.3 同一工程同时获得质量类和安全类标准化工地,应分别予以计分,但同一工程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安全类标准化工地,仅按国家级标准化工地计分,不得同时计分。

2.4 绿色建筑加分规定

招标项目中包含绿色建筑内容或要求的,招标人可在国家级设计奖项中增加三星绿色建筑标识加分(每个1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文件为准;可在省级设计奖项中增加二星绿色建筑标识加分(每个0.5分),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文件为准;可在省级施工奖项中增加省绿色施工工程加分(每个0.5分),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文件为准。增加绿色建筑标识、绿色施工工程加分后,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规定的个数和最高分不变。

2.5园林绿化工程定义及加分规定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的定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相关条款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应在招标文件载明其属于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人不得将具备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他企业资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家级施工奖项仅对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园林绿化获奖项目)加分(每个2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文件为准;省级施工奖项仅对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加分(每个1分),以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公布文件为准。国家级、省级奖项规定的个数和对应最高分不变;标准化工地均不加分。

2.6考核依据及期限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考核依据

考核期限

设计奖项

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公布20XX年度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730

湖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365

施工奖项

鲁班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

1)《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2)《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   

730

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1)《20XX-20XX年度第X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告》

2)《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决定》

730

芙蓉奖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名单的通知》

365

湖南省优质工程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365

标准化工地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

《关于公布20XX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名单的通知》

365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名单的通知》

365

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的通知》

365

其他获奖

三星绿色建筑标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为准

365

二星绿色建筑标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第X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365

绿色施工工程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湖南省20XX年度第X批绿色施工工程的通知》

365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365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湖南省园林协会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365

鲁班奖的公布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公布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2.7与我省签署了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发布的相关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可以用于我省招投标。

3. 信用评价

3.1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

1)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招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若出现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的,予以扣分。

2)以联合体投标,其中设计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2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

1)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3 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

未参加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按照信用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

4.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4.1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F=[F1+F2]/2;

其中, F1、F2——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

F1(F2 )=[K1+K2+…+ Km]/ m;

K1、K2、Km——投标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安全(质量)考评得分;

m——投标人的安全(质量)考评项目个数。

4.2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4.3 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计分方式。

4.4 没有参加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投标人,按照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

4.5 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的,评标时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分值为准;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招标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的,评标时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按投标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考评得分平均值计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为准,结果发布前统一计满分。未参与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照得分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分值计取。

5. 类似工程业绩规定

5.1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0-2个类似工程业绩纳入评审。

5.2 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设计人或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5.3 考核期限:1095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

6. 项目管理机构

6.1 现场答辩:是否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2 不良行为记录:

6.2.1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扣分有效期为180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投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6.2.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

6.2.3与我省签署了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发布的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备忘录要求执行。

6.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以投标截止时为准,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7. 不良行为记录:

7.1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

7.2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单位(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和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外省区市公布的不良行为不扣分。

8. 加分项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3)

投标报价评审

1. 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基准价: Y= A×(1-α) ×60%+B×(1-β)×40%其中: A——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X——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X1+X2+……Xn-1+Xn)/n n——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个数X1X2Xn-1Xn——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B——最高投标限价α——0、1%、2%、3%,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β—— 3%、3.5%、4%、4.5%、5%、5.5%、6%,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审标准

计分方式

偏差率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100L

  投标报价-基准价

L=                    ×100%

基准价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0.5×100L

条款号

编列内容

2.2

评标详细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3-1

否决投标情形

详见第二章附件2-2

现修改为

条款号

序号

评审因素

最高       分值

评审标准

选取方式

计分方式

类别

数量和分值

计分制

最低分

最高分

1.2.1 (2)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财务

状况

9

银行授

信额度

银行授信额度>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3分;

最高投标限价≤银行授信额度≤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1.5分;

银行授信额度<最高投标限价时,得0分。

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0

资产

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70%时,得3分;

70%≤资产负债率≤80%时,得1.5分;

资产负债率>80%时,得0分。

0

0

净资产

净资产>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3分;

最高投标限价≤净资产≤最高投标限价2倍时,得1.5分;

净资产<最高投标限价时,得0分。

0

0

2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优良信息

5

国家级奖项

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每个1.5分。

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0

省级奖项

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每个1分。

0

0

类似工程业绩

6

业绩

设计业绩,每个3分。

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6

信用

评价

12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

纳入评审

扣分制

0

12

3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优良 信息

8

国家级奖项

鲁班奖,每个2分;

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1.7分;

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0

省级奖项

芙蓉奖,每个1.5分;

省优质工程奖,每个1分;

0

0

6

国家级标准化工地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每个1分;

0

0

省级标准化工地

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每个0.1分;

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每个0.1分。

0

0

类似工程业绩

6

业绩

施工业绩,每个3分。

纳入评审

0

6

信用

评价

25

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

纳入评审

0

25

现场评价

25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25%

纳入评审

0

25

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答辩

8

阐述是否流畅、条理是否清晰、回答问题是否完整;答辩是否充分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0

不良行为记录

0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

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8分。

纳入评审

扣分制

-18

0

注:

1.财务状况:

1.1 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项目,银行授信额度和净资产两项评审因素应当列入评审计分范围;5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授信额度、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中的一项或是多项评审因素列入评审计分范围;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项目,银行授信额度和净资产评审因素不得列入评审计分范围。

1.2 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优良信息:

2.1选择规则

2.1.1 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将优良信息中的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全部列入评审计分范围(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2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3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国家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2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0-20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10-20个中进行选择,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应当保持一致);

2.1.2 5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0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1000≤最高投标限价<3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优良信息中的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可以列入评审计分范围(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2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3个中进行选择,但国家级和省级奖项数量须保持一致;国家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2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10个中进行选择;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评审数量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0-10个中进行选择,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审数量应当保持一致);

2.1.3 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优良信息中的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均不得列入评审计分范围。

2.2加分规则

2.2.1 设计奖项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征明确设计奖项类别,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对应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优秀传统建筑设计、优秀特色建筑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综合奖加分;招标项目为市政总承包工程的,对应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奖加分;招标项目为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的,对应优秀建筑智能化专项奖加分;招标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的,对应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专项奖加分。设计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

2.2.2 施工奖项

1)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和市政总承包工程的,招标项目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予计分,即: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不对获奖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不对获奖的房屋建筑工程计分;以专业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承建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

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奖项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

2.2.3 标准化工地

1)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和市政总承包工程的,招标项目工程类型与标准化工地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标准化工地不予计分,即: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不对获得标准化工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不对获得标准化工地的房屋建筑工程计分;以专业资质获得的标准化工地不予计分。

2)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仅对以同专业资质获得的相应标准化工地计分。以总承包资质获得的标准化工地不予计分。

2.3 同一工程的奖项(含绿色建筑)、标准化工地加分规则

2.3.1 同一工程的设计奖项,仅按最高奖项(级)计算一次。

2.3.2 同一工程的施工奖项,仅按最高奖项(级)计算一次。

2.3.3 同一工程同时获得质量类和安全类标准化工地,应分别予以计分,但同一工程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安全类标准化工地,仅按国家级标准化工地计分,不得同时计分。

2.4 绿色建筑加分规定

招标项目中包含绿色建筑内容或要求的,招标人可在国家级设计奖项中增加三星绿色建筑标识加分(每个1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文件为准;可在省级设计奖项中增加二星绿色建筑标识加分(每个0.5分),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文件为准;可在省级施工奖项中增加省绿色施工工程加分(每个0.5分),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文件为准。增加绿色建筑标识、绿色施工工程加分后,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规定的个数和最高分不变。

2.5园林绿化工程定义及加分规定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的定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相关条款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应在招标文件载明其属于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人不得将具备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他企业资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家级施工奖项仅对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园林绿化获奖项目)加分(每个2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文件为准;省级施工奖项仅对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加分(每个1分),以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公布文件为准。国家级、省级奖项规定的个数和对应最高分不变;标准化工地均不加分。

2.6考核依据及期限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考核依据

考核期限

设计奖项

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公布20XX年度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730

湖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365

施工奖项

鲁班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

1)《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的通知》

2)《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   

730

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1)《20XX-20XX年度第X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告》

2)《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决定》

730

芙蓉奖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名单的通知》

365

湖南省优质工程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公布20XX-20XX年度第X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365

标准化工地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

《关于公布20XX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名单的通知》

365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名单的通知》

365

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的通知》

365

其他获奖

三星绿色建筑标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为准

365

二星绿色建筑标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XX年度第X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365

绿色施工工程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湖南省20XX年度第X批绿色施工工程的通知》

365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365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

湖南省园林协会

《关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365

鲁班奖的公布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公布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应当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

2.7与我省签署了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发布的相关奖项和标准化工地可以用于我省招投标。

3. 信用评价

3.1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

1)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招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若出现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的,予以扣分。

2)以联合体投标,其中设计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2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

1)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3 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

未参加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按照信用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

4.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4.1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F=[F1+F2]/2;

其中, F1、F2——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

F1(F2 )=[K1+K2+…+ Km]/ m;

K1、K2、Km——投标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安全(质量)考评得分;

m——投标人的安全(质量)考评项目个数。

4.2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4.3 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计分方式。

4.4 没有参加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投标人,按照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

4.5 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的,评标时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分值为准;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招标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的,评标时投标人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按投标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考评得分平均值计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为准,结果发布前统一计满分。未参与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照得分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分值计取。

5. 类似工程业绩规定

5.1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0-2个类似工程业绩纳入评审。

5.2 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设计人或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5.3 考核期限:1095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

6. 项目管理机构

6.1 现场答辩:是否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2 不良行为记录:

6.2.1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扣分有效期为180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投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6.2.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

6.2.3与我省签署了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区市发布的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备忘录要求执行。

6.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以投标截止时为准,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7. 不良行为记录:

7.1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

7.2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单位(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和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外省区市公布的不良行为不扣分。

8. 加分项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3)

投标报价评审

1. 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

基准价: Y= A×(1-α) ×60%+B×(1-β)×40%其中: A——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X——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X=(X1+X2+……Xn-1+Xn)/n n——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个数X1X2Xn-1Xn——进入报价评审环节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B——最高投标限价α——0、1%、2%、3%,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β—— 3%、3.5%、4%、4.5%、5%、5.5%、6%,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审标准

计分方式

偏差率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100L

  投标报价-基准价

L=                    ×100%

基准价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

投标报价<基准价

100-0.5×100L

条款号

编列内容

2.2

评标详细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3-1

否决投标情形

详见第二章附件2-2

九、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1的33款

电信及网络费用、相关部门要求安装的现场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费用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根据长沙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或依约按时足额交付

现修改为电信及网络费用、相关部门要求安装的现场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费用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根据湖南省邵阳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或依约按时足额交付”。

十、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担保的截止日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在合同签订后递交。

现修改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保函,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担保的截止日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在合同签订后递交”。

十一、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7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现修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十二、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7.1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质量保证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其他方式:/

现修改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其他方式:/ ”。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事项的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标 人:邵阳市大祥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大祥区政府办公大楼5

系 人:向女士

   话:180739537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魏源路7号(晨龙168酒店4楼)

项目负责人:曹桂雄

系 人:李云洲,联系电话:17673129955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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