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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30 10: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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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标后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串通投标、资质挂靠以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落实招投标活动成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厅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各市州通过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2018年底公开招标仍然在建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个别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

暂定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执行政策方面。各地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是否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法制部门的备案,是否存在排斥及地方保护等条款。

(二)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开标、评标、定标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三)是否存在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等。

(四)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未报建先施工的情形;施工、监理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情况等。

(五)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变更的行为,特殊情况变更后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符合相关条件,是否存在长期脱岗情况等。

(六)工程进度款、材料款等是否经由单位银行账户收支;履约担保、社会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费用是否违规支付和使用;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

(七)建设单位标后管理实施方面。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是否有考勤登记等,记录是否齐全;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违规变更人员、脱岗、未履职等方面是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等。

(八)市州标后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围标、串标等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九)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会议纪要、抄告单、领导批示等形式直接进行项目发包规避招投标;对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监管不力,利用手中职权打招呼,插手于涉工程建设等。

四、检查方式

为了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计划分四个小组,赴14个市州开展标后稽查工作。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重点听取市州一年来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及对围标串标的查处情况,查看招投标制度建设情况。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每个市州2-3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在搞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把准备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本次标后稽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深入项目现场进行详细查看,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调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下达执法建议书。

(三)在本次稽查中发现的围标、串标、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涉及单位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涉及个人的移交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按党纪政纪规定处理。

(四)我厅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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