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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启动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工作
  • 发布时间: 2010-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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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刚、杨贤婷、李晓明报道)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打击“黑开发”、挂靠开发等不法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农民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武冈市建设局出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是以国务院、省政府及邵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该市实际制定的。该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建安及配套工程投资额的30%作为资本金交纳至专户,由建设局根据工程进度逐步解控,直至工程竣工、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结算完毕后,方可全部解控。不按规定交纳项目资本金的,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发企业不得通过资质年检,工程不得竣工验收。
    在房地产开发行为监管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收取、逐步解控,更有利于规范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运作的轨道,更有利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更有利于推进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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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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