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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计划出台8大购房降税新规
  • 发布时间: 2008-1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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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购房税费,正在从财政部的一纸公文落于地方实际。
  
  12日,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由湖南省建设厅提交的《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而在这次提交讨论的意见中,降低交易门槛,减清购房税赋,成为最令人关注的焦点。
  
  而此时,距离10月22日财政部公布减税新政,刚刚过去21天。
  
  8大措施减轻购房税赋
  
  贴近民生,降低税费,正在成为政府层从中央到地方的连锁行动。
  
  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
  
  10月22日,财政部出台房产新政,最重要的两条是减免居民购房交易环节的多项税费,并放宽对个人购房贷款的限制。
  
  而这一次,则落实到地方。
  
  在此次提交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意见中,提出了8条措施减轻购房税赋。
  
  据悉,此次湖南省拟出台的这份文件,其内容涉及住房保障、减轻购房税赋、优化投资经济环境等方面,除了降低购房税费之外,还将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规费和房地产企业税收收取行为等角度,提出实质性措施。
  
  来自湖南卫视的报道称,湖南计划对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全额交缴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不再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较大规模的开发项目可以分宗出让,分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需要交纳的各种费用可以延至商品房销售环节统一收取。
  
  “如果文件正式出台,则意味着,财政部所称‘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正在湖南得到落实。”湖南景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贺立平说。
  
  重点倾斜自住型需求
  
  从湖南此次拟出台的“地方性新政”来看,首次置业和改善型购房者,将成为政府重点支持的群体。
  
  以长沙为例,在刚刚闭幕的中国长沙第26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上,本报所作的一次调查显示,长沙目前住房消费中,首次置业的占36%,改善型置业的占50%。也就是说,首次置业和改善型自住置业的比重是市场主流。同时,自住型客户占到64%。
  
  但一个现实是,5.5%的营业税已经成为换房需求的最大阻力。“按规定,必须要拿到产权证才开始算购买节点,可我2004年的房子到今年才拿到产权证,而我现在想买一套更大的房子,这样算起来营业税很不划算。”有类似于长沙人何均这种烦恼的,并非少数——2004年在市中心购买了一套46平方米小户型的他,在今年考虑换套120平方米三房时,遭遇尴尬。
  
  按照国家之前规定,个人购买未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需要征收5.5%的营业税,这意味着一套20万的房子转手,仅营业税就需要缴纳11000元。
  
  而如果湖南省将营业税年限从5年放宽至2年,那么意味着更多像何均这样面临换房需要的人,可以减轻交易税费负担。
  
  “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不负担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湖南二手房营业税的收取年限有望从5年降到2年,显然将对二手房市场产生极大促进作用。”云栖谷营销总监周波如此说。
  
  显然,对于一个稳定的房地产市场而言,二手房市场的活跃与回暖,直接带来的将是市场梯级消费结构的建立:对于中低收入群体而言,购买二手房是尽快解决住房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而对于那些需要换房的改善型客户而言,税费的减轻,则更有利于改善居住的进行。
  
  “二手房市场的回暖,无疑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之一。”长沙市政府一位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八条计划减轻购房税赋的措施
  
  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下调至1%;
  
  2.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被拆迁人购置住宅的,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将免征交易契税;
  
  5.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6.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7.对个人出租房屋均按综合税率征收,税率由20%下调至6.6%左右;
  
  8.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将免除应交全部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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