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25日,邵东县、武冈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相继通过专家审查,标志着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速。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节能减排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已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目标体系。我市列入省三年行动计划的一共是9个项目,要求在2009年建成的是邵东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新宁县、邵阳县,要求在2010年建成的是新邵县、绥宁县、城步县。邵东县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隆回、武冈为3万立方米/日,邵阳县、新邵县为2万立方米/日,新宁、洞口、城步、绥宁为1万立方米/日。按进度要求,2009年建成的6个项目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量的30%,2010年建成的3个项目要在年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量的20%。
到目前为止,邵东完成环评、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可研报批,初步设计通过专家审查,管网铺设完成5.8公里。武冈完成环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研,初步设计通过专家审查,并与投资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隆回县、洞口县、新宁县、邵阳县完成环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研评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正在紧张推进。新邵县、城步县、绥宁县正在开展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可研编制等工作。为筹集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邵东县于今年3月起开征了城市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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